夢之浪漫雙人房
1,580
平日
1,880
假日
3,500
定價
小叮嚀
房間位於二樓,無電梯設備
為維護住宿品質,室內請勿吸煙
為維護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
- 入住時間/15:00 後
退房時間/11:00 前
夢之浪漫雙人房訂房須知
- 平日/ 1,580 (週日至周四)
假日/ 1,880 (週五、周六及連續假日)
定價/ 3,500 (過年期間初一至初五) - 訂房請告知姓名,電話,日期,房型及入住人數
訂房專線/ 0988866513 LINE ID/ sixhotme
匯款資訊 入住人數須與訂房人數相符,入住者超過訂房人數則無條件取消定房並沒收定金,已入住者將加收每人NT$1000
0 歲以上不占床位 NT$200/人,加床 NT$500/人
訂房兩日內請將定金(房價三成,三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定金為房價五成)匯至指定帳戶,為保障您的權益,匯出後請主動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,金額,姓名及房型,以確認收到匯款及完成訂房手續
訂房後如要更改訂房住宿日期,需於預訂住房日前七天告知確認,定金可保留六個月。期間以原訂房日日期起算
凡於春節期間及國定連續假日訂房者,訂房後請於48小時內匯款(假日不順延),逾時視同放棄,將不另行通知,並開放其他客人訂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房間設備
浴巾
吹風機/洗髮精/沐浴乳
分離式冷氣
冰箱
MOD/液晶電視
寬頻上網/無線上網
獨立衛浴
獨立筒名床
柚木實木地板
退訂須知
訂房後,若欲取消訂房者,請盡早告知。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
本法規最新版本日期 : 2013/08/06
分類 : 觀光旅館/旅館業/民宿
第7條 (甲方解約時定金之退還)
甲方解約時,應通知乙方,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:
1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2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兩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3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4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5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兩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6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7、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若因不可抗拒之天災如 (地震、颱風) 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可全額退費,滯留期間無法離開, 住宿費以6折計算。
遇颱風改期以中央氣象局公告,宜蘭縣或住客居住地之陸上颱風警報為主。
包棟住宿另有優惠價喲 ;)
(14人以內,平日8200元,假日9300元)